关于做好春节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6年01月12日 09:11  点击:[]

校直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为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寒假期间各项安全工作,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要在家中、宿舍、办公室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饰(物)品,离开居所、办公室要切记断电和锁好门窗。外出旅游和走亲访友时要检查、关闭燃气、电源和自来水。外出时间较长的,要留房门钥匙给邻居或信任的人保管。

  二、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用大功率电器烧水做饭、用蜡烛照明,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三、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严禁焚烧树叶和杂物;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楼道、地下室通道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四、严禁到人工湖钓鱼、溜冰或在湖边沿游戏追逐。

  五、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靠边顺行习惯,遇叉路口或横穿马路时要观察交通信号和过往车辆。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使用远光灯和违规停车。

  六、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将手机借给陌生人使用,不要轻信虚假诱惑信息,不要食用陌生人送的食物,以免上当受骗。

  七、各单位放假前要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回家返校时不要乘座黑车,途中做好防诈、防盗、防抢、防交通事故工作。要组织人员排查和化解辖区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消防隐患,并敦促值班人员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工作。

  八、在校内遇意外事故、案件时,要沉着冷静,注意保护现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呼救和报警。报警电话:110和30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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