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安全函〔2024〕776号)要求,全面加强师生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和校园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和案件发生,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
一、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师生员工及其家属子女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险)性的教育,学校教师员工要以身作则,严格管好自己的家属子女,增强在校园内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自觉性,切实树立安全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眼睛瞪得大大的”警惕性,抓实抓细校园烟花爆竹旺季学校安全工作。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区域的房屋、宿舍、教室、餐厅、图书馆等的安全管理,加大对校园重要场所、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严禁在校内房屋经营和存放烟花爆竹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校园内禁止运输、出售烟花爆竹。
三、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宣传,通过召开班会、专题授课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严格遵守新乡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科学、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做到不在山林、草原等重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向窨井盖、下水道、废弃(油)罐等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室内、室外易燃物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燃放“三无”等不合格产品,不携带燃放烟花爆竹乘座公共交通工具等。
四、校园内严格遵守新乡市燃放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全年全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做好本单位、本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要加强对校门进入车辆和人员的查验,严禁私自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进入校园。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期,加强校园巡逻,防止因外部燃放烟花爆竹落进校内引发火灾事故。
五、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各级人员安全岗位职责,形成层层负责的良好局面。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强化对校园的检查巡查,做好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安全。对因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望全体师生员工和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互监督,发现有违规者(行为),立即报保卫处,报警电话3040110。
河南科技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初审/张小军 复审/何 辉 终审/刘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