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营造安全、文明、舒适的校园交通环境,结合校园交通实际,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安全工作提示函》(【2024】21期)通知,学校将于2024年11月6日起,开展校园交通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遵守安全法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
二、规范停车行为校内师生员工(含配送、施工及外来办公等车辆)驾车入校,须将车辆停放到停车场或施划的停车位内,严禁在校园各道路口、消防通道、施划禁停标志或摆放禁停设施等处停放车辆。
三、文明安全行车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违规载人载物,主动避让行人、车辆谨慎慢行,自觉将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在规定区域内,杜绝超速行驶、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违规载人等行为。
四、严格执纪追责对机动车校内违停和超速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提醒,3次以上纳入黑名单,禁止入校。对非机动车违反行驶、停车管理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违反3次以上的,采取暂扣车辆措施,并通报所在单位。
请各单位要对所属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校内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倡导安全文明绿色出行,引导师生员工遵规守纪,提高安全意识,同时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处理违规行为,积极配合落实车辆管理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好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坚守安全“红线”,筑牢安全“底线”,让“安全行驶”蔚然成风,共建文明、安全、健康、美丽的校园!
保卫处
2024年11月4日
(初审/卫志辉 复审/何 辉 终审/刘克平)